深圳目前人才总量与结构还不适应新常态下动力转换、结构优化的需要,创新型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需进一步加大。2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大获悉,张丽杰等15名市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制定《深圳市人才促进条例》的议案成为本次人代会的一号议案,议案称,深圳在促进人才发展上存在立法空白,应引起重视。自国家提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后,面临着高科技产业、高端法律、金融行业、物流行业等重要领域人才的缺失,而深圳作为这一战略的实施重镇,重视引进和促进发展人才,是正经历着从“山寨之都”到“创客之都”的深圳日后获得成功的重要前提。
深圳市进行了大量的促进人才发展的尝试,如构建了“前海梦工厂”等吸引和支持人才的措施,逐渐积累起来的人才管理经验急需得到立法的确认,逐渐发现的人才管理问题急需立法的纠正和限制,以逐渐保障促进人才机制常态化。
深圳人才的引进和人才的培养是促进人才发展两个方面,不管是新引进的还是独立开发的人才,都要通过特定的机构进行培养。“建议在深圳市各园区设立人才孵化基地,整合培训、咨询、项目、师资等各方面资源,为被孵化人才提供与创业就业实战相似的学习和实践环境,提供更加优惠的环境支持,从而提高被孵化人才的竞争力,降低其创就业成本。此外,建议建立人才孵化基地规划发展方案,逐步达到同一产业园区内多产业集群,培养多层次、多方位人才。”
随着深圳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深圳在跨境人才交流上频繁了很多,张丽杰在立法议案中,也有一半内容是涉及这一领域,包括建立跨境人才合作机制、构建跨境人才交流机制等。
除了研究设立中外人才合作发展论坛,研究构建深圳市企业与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机制,研究设立人才合作基地外,还建议以构建专业化国际人才市场为突破口,逐步建立跨境人才共同市场,推动形成开放度高、竞争力强的国际人才资源配置中心;建立跨境法定机构工作人员双向交流、任职、培训制度;鼓励建立跨境相关科研机构积极开展科技管理人员及研究人员互派学习活动机制。